11月9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市检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回顾总结案件管理工作成效,查摆问题和不足,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案件管理工作思路和任务措施,进一步健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格局,推进案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管理保障。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鸣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这次会议首先是一次政治培训,要着重强调检察工作的政治要求,在推动业务工作中善于把政治要求具体落实,通过检察办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会上,宫鸣检察长充分肯定天津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新时代案件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要做到政治站位再提高,处理好“机遇”与“考验”的关系
要准确理解把握检察业务工作中枢职能定位,完善以数据为中心的业务指导管理机制,为检察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把握“机遇”,充分认识、抓住和用好有利条件,推动实现案件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应对“考验”,有效解决“管理跟不上办案、管理不适应办案”问题,保持清醒头脑,有效破解难题。
要做到辩证思维再强化,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一方面,监督和服务作为主责主业,监督必须放在首位,同时做好服务;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科学工作理念,切实把监督作为服务的引领,把服务作为监督的方式,做到“坚持底线原则、展现最大诚意、穷尽有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要做到系统观念再树牢,处理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
科学管理是标准,必须符合办案规律、符合管理规律、符合工作实际,最终把是不是提高了办案质效作为验证标准;能动管理是态度,要坚持更高站位,主动对标检察中心工作,增强系统观念,加强与办案部门的配合,共同发现、解决业务运行中的问题,形成管理合力;智能管理是路径,要积极依托信息化平台,推动相关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实现管理方式新变革。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迪主持会议,回顾总结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情况,并就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案件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指出:一要有针对性完善三级院各有侧重的职能配置,构建一体推进的案件管理工作体系;二要全面完善“五个体系”做实主责主业,构建案件管理工作新格局;三要立足中枢职能定位,加快提升案管工作和案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一分院、滨海新区检察院、和平区检察院、东丽区检察院分别围绕开展“案件质量管理”“数据管理”和“智慧案管”等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发言。
全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分管院领导以及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市检察院第一至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案件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参会。
供稿 |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