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秩序 一个并不轻松的社会治理话题

转自: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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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在福州市东南眼科医院(金山分院)行凶伤医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批准逮捕。

据了解,此次伤医事件发生在9月21日 —— 中秋团圆之日。当日上午,在该医院住院的高某因眼疾治疗问题对医院产生不满,持锐器伤害了两名正在查房的医生。其中,一位医生伤及颈部静脉和气管。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暴力伤医杀医事件,屡屡冲击社会底线,刺激着医患双方的神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建设平安医院、保护医护人员安全,毋庸置疑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提升医护人员安全感,维护患者的正常就诊秩序,9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几条新规引发热议:医院保安员数量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日均门诊量5000人次以上或床位1000张以上的大型医院应当在主要出入口实施安检;医院门卫室、各科室、重点要害部位,要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医院主要负责人是本院安全秩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暴力伤医 缘何频发

医生是生命的保护神。伤医辱医行为,不仅冲破了道德底线,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甚至触犯法律。

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间,媒体曾报道过295起伤医事件。在这295起伤医事件中,共有362名医护人员受伤,99名医护人员被患者持刀具袭击,24位医护人员在医患冲突中失去生命。其中,发生在三级医院的暴力伤医事件最为常见,占比67.6%;二级医院发生69例,占比23.8%;一级医院发生12例,占比4.1%。从媒体报道的伤医事件来看,“医生态度不好”“病没给我治好”“医生的专业水平不行”是患者或家属诉诸暴力的常见理由。

为何伤医事件频发?除了遏制针对医务人员的暴力事件,医患关系及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或许更值得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曾用一连串的反问,解释中国当前的医患关系现状:“你说看病贵、看病难,现在稍微有点名气的医生每天要看50个病人,怎么可能容易?开药多、检查多,怎么会便宜?每天看病像打仗一样,排队3个钟头,看病3分钟,医患关系怎么可能改善?”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表示,相较于基层医院、社区医院,大医院的伤医事件出现较多。医疗资源不均衡,包括社区医院在内的一些基层医院长期闲置,患者感冒发烧都去大医院,大医院超负荷运行。在现行医疗体制下,一些医院的投诉举报机制不畅,医生高强度工作,患者看病辛苦,都是导致医患矛盾的潜在因素。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蔡卫平认为,医保支付水平较低,但患者期望值较高,也是造成暴力伤医事件频发的一个原因。蔡卫平指出,医保支付系统低水平、广覆盖,很多患者“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患者情绪在日积月累下容易爆发,并将不满发泄到医务人员身上。

守护医生 安保先行

在伤医事件频发的背景下,推动建立更加健全的医院安保组织、更加规范的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更加高效智慧的高水平医院安全防范体系,对于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为医患双方营造良好诊疗环境,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在此目标思路指引下,《指导意见》应运而生。为加强医院安保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医院要根据人流量、地域面积、建筑布局以及所在地社会治安形势等实际情况,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聘用足够的保安员。《指导意见》鼓励医院自行招聘保安员,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保安员数量。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指出,医院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完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并实现系统间互联互通。

对于有暴力倾向、扬言伤医等行为的人员,《指导意见》指出,属地综治中心、公安机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要会同其所在单位、社区、家庭,开展帮扶救助、心理疏导、法治宣传,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发生个别极端案事件。对有肇事肇祸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落实救治、救助措施,或者依法收治入院,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对在医院及其周边滋事、扰乱秩序的,属地公安机关要迅速出警处置,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目前,多地已经开始实行医院安检制度。据了解,《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已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要求医院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根据需要在医院入口或者重点区域入口进行安全检查,严防禁限物品进入医院。自今年4月《北京市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实施以来,共检出禁限带物品7416件,切实发挥了医院安全防范“第一道关口”的作用。一年来,北京市公安机关共受理涉医违法犯罪案件74起,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0.8%。其中,刑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65%。

除北京外,广西、山西等地的部分医院也配备了安检器材或安检门,患者进入医院需先通过安检。其他部分城市也正在推进医院安检措施的落地。《宁波市大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三级公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达100%,安检覆盖率达100%;二级公立医院2022年底实现安防建设率100%、安检覆盖率100%;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及其他医疗机构参照开展相关工作。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脏外科教授孙宏涛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伤医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医疗体制问题,这个问题的改观在短期内是做不到的。而医护人员面临的伤害与威胁却随时都存在。医疗体制的变革、整个医疗环境的改变、患者素质的提高,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要先采取一些折中的办法,比如安检,这是目前能做到的比较现实的办法。如今,八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全国医院安保升级,希望医院安检能发挥第一道保护医护人员的作用。

严惩伤医 绝不手软

医务人员生命健康不容侵犯,“平安医院”建设任重道远。近年来,伤医案件引起广泛关注,全社会形成了对暴力伤医“零容忍”的共识,呼吁投入各方力量解决医患纠纷,严惩涉医犯罪,守护法治底线。

《指导意见》强调,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涉医案件盯办机制,接到医院报警求助后,第一时间出警、控制案件现场,依法迅速受案、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对重大涉医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加快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进度。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对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所犯罪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影响恶劣的被告人,予以从严惩处。重大案件上级机关要挂牌督办,各地对典型案例要做好总结、通报,发挥法律震慑作用。

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高度重视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对涉医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及时审判。

9月10日,黑龙江省克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涉医刑事案件。该案发生在2021年3月17日22时许,被告人赵某酒后同其妹妹到克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就医。急诊室医务人员联系骨外科医生前来就诊期间,赵某与医务人员发生冲突,手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辱骂、恐吓值班医生王某、于某。

克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在医院持水果刀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依法可从宽处理。法庭根据被告人赵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及犯罪后的表现,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暴力伤医工作一直在路上。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加强对医务工作者的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医闹和暴力伤医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对实践中涉医犯罪案件的处理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从多个角度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涉医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立场,体现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的责任和使命。

源头治理 多元解纷

伤医事件惨剧屡屡发生,除了呼吁增强医院安保、严惩犯罪行为之外,也需要反思化解医疗纠纷的渠道设计,力争在矛盾之初就将其化解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指出,对于易引发矛盾激化,甚至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医院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报,依托平安医院建设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动患者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协助做好沟通、教育工作,有效化解纠纷。

医疗纠纷的处理如同大禹治水,问题的关键在于疏解,而非堵截。《指导意见》明确,医院要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医患沟通,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对未解决的医疗纠纷,适宜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应当引导到当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解决。《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建立了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律基石。

推进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在确保妥善、高效处理此类纠纷的同时,努力促进良好医患关系的形成。

9月19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与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签署《常州市天宁区医疗纠纷诉源治理暨多元解纷机制备忘录》,并召开涉诉医疗纠纷分析座谈会,为进一步推进医疗纠纷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效衔接、便捷利民的多元化解机制,更好地实现天宁区域内医疗纠纷案件的快速解决和医疗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在涉诉医疗纠纷分析座谈会上,天宁法院发布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相关人员对近三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审判情况进行了分析汇报,并解读了《关于建立常州市天宁区医疗纠纷案件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工作机制的意见》。会上,各方沟通交流并共同探讨预防化解医患纠纷的有效方式。会议指出,各单位要在完成好各自医疗纠纷化解领域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同向发力,逐步实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形成天宁区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稳定。

天宁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创新思路、创新机制,积极响应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推进医疗纠纷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形成医疗纠纷高效化解、医患关系高度改善、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天宁模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医疗纠纷案件中医患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对抗性强、调解难度大等特点,在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注重与医疗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对接,通过诉前、诉中和判后的工作协调,有效化解医疗纠纷,促进医患关系融洽和谐。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就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达成合作协议,并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是江门市医调委与鹤山法院优势互补,为保护医患双方权益,高水平高质量解决医疗纠纷而搭建的新平台。

“医生与患者之间建立起彼此信任、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既需要医护人员的努力,也要靠全社会共同的参与。”全国人大代表李延萍建议,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舆论引导和价值导向建设,通过长期努力,形成全社会常态化的尊医重卫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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