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成绩、与高考的关系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用来衡量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高中学习要求的程度,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其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起源于2014年底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一、考试科目。

按2003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要求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音乐或美术)、体育、技术等12个科目。其中前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考。

但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省,采取“3+3”模式:语数外3科统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3科。而从2018年开始,有8个省进一步改为“3+1+2”模式:语数外3科统考,物理、历史中选择1科,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2科。

二、考试成绩。

考试结果不以分数体现,而是用“等级”(计入高考的科目,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或“合格、不合格”(其他科目)来体现。

三、与高考的关系。

为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多元发展,2014年开始的新高考改革逐步推行从“传统高考一考定终身”到“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相继推出了“3+3”和“3+1+2”模式,即语数外3科高考统考,而物理、历史,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中选3科(或1+2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考成绩。

在高考总分750分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能占到300分,占总分的40%。比例可以说是不算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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