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北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许南、裘地、王志刚、陈秀华、杨彦杰、张金健、于静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祁惠红主持会议。副区长马希荣、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砚华,区监察委员会和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审议《关于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关于北辰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审议《关于召开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会议决定,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12月中旬召开。
记者:于凡
初审:江莹
复审:冯暐 黄熙
责任编辑:李富强
监制:朱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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