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点三个月内两次被查 丨铁拳2021

近日,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津港公路大队交警在津港公路沿线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中,一辆白色轿车驾驶人见前方有交警执勤,随即掉头试图躲避检查。

经检测,该驾驶人属饮酒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核查中,交警发现其今年8月刚因饮酒驾车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驾驶证仍在暂扣期间。不料,3个月后再次因酒后驾车在同一地点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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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合并处罚,罚款2800元,行政拘留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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