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蓟州区男子小王
可谓是“悲喜交加”
喜的是
拿下了一个难得的好项目
准备大干一场赚个盆满钵满
悲的是
美好的梦想还没启程
就先“赔”了3万多元……
真 实 案 例
“民警同志,我被骗了!” 2021年10月9日,小王焦急地来到公安蓟州分局文昌街派出所报警。
原来,小王因接手项目后,需要大量资金周转,但手上的钱又不太够,所以就想到了网上贷款。通过上网查询,某网贷平台声称申请快、审批快,手机闪电放款,甚合小王心意,他马上下载了平台APP申请贷款,并添加了网贷平台工作人员为支付宝好友。很快,小王一步步递交了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对方保证贷款立马到账。
“王先生,手续我这边已经提交了,但由于您借贷的数目较大,需要交纳1万元的认证金,证明您的偿还能力。放款时,这1万元会一并退还。”在等待审核期间,小王收到了工作人员发来的信息。小王心想这钱反正也能退回来,就痛快地给对方发来的指定帐户打了款。
本以为这下能顺利提款了,但没想到却是一波三折。工作人员以银行卡号填写错误、转账无备注等理由,要求小王陆续交纳解冻金、违约金2万余元。此时的小王越来越烦躁,只想着赶快“收钱”,便按照对方的指示不停“打钱”,直至被拉黑,才如梦方醒报警求助。
被骗全记录
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对聊天记录、转帐记录进行核查,经过数日的分析研判,发现小王的钱款已转入多张银行卡内,其中湖北省孝感市的刘某持有的银行卡资金流异常,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遂马不停蹄赶赴湖北省,经过9个多小时的摸排、蹲守,11月8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嫌疑人刘某在出租屋内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如实交代,在明知出租、出借银行卡给他人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由“跑分”人员操作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目前,刘某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被蓟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1、骗子往往抓住群众急需用钱的心理,以先往“安全账户”打保证金再放款为由骗取财产。
2、无论是在哪一个金融平台上进行贷款申请,所有正规的金融平台不会在贷款下来之前收取任何费用。
3、办理贷款请选择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切勿轻信电话、短信、QQ、非正规APP等形式的贷款广告,谨防上当受骗。
4、凡是放款前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的均是诈骗!
转自:平安蓟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