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孩遭生父及其女友家暴,他们出手了……

亲生父亲与同居女友因家庭琐事及学习问题,经常采取掐拧、抽打等方式殴打9岁女儿……检察机关会同妇联、关工委通过家庭教育指导,使其亲子关系得到明显改善,家庭生活恢复正常。1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其中就有这起“朱某某、徐某某虐待案”。

朱某甲是朱某某与他人非婚生之女。2018年以来,朱某某及同居女友徐某某因家庭琐事及学习问题,经常采取掐拧、抽打等方式殴打朱某甲。2019年10月,朱某某先后两次使用棍棒、鱼竿支架击打朱某甲左小腿致伤,后因治疗不及时,导致伤口溃烂感染。

2020年5月12日,朱某某、徐某某因涉嫌虐待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六个月,均适用缓刑。

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与关工委就被害人监护问题进行了多次走访,朱某甲表示仍愿意与朱、徐二人继续生活,朱、徐二人也表示愿意改变教育方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检察机关考虑到该案属不当管教引发犯罪,原生家庭更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于是会同妇联、关工委启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首先,对朱、徐二人进行训诫,使其认识到其不当管教行为已构成虐待罪,促其端正态度。其次,由区妇联指派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对朱、徐二人进行“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引导改变不当教育方式,并将二人拉入由检察机关、妇联、关工委、教育局创建的“怀仁家长学堂”微信群,定期参加指导讲座,在群中分享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体会与感触。同时,发挥“以老励老”作用,由关工委的“五老”成员定期和被害女童祖父母进行沟通交流,让其监督教育朱、徐二人,以亲情感化帮助修复被破坏的亲子关系。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期间,检察官多次入户家访,详细了解朱某甲的身体康复情况,督促朱、徐二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与村委会保持经常性联系,请其协助跟踪考察朱某甲监护改善情况。通过电话回访朱某甲的老师,了解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经过四个月的教育督促和指导,朱某甲一家的亲子关系得到明显改善,朱某某、徐某某签署《监护承诺书》,家庭生活恢复正常。

据悉,赣榆区检察院、妇联、关工委会签了《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将成功经验转化为常态化机制。一是建立未成年人被侵害线索排查和反馈机制。通过妇联、关工委、学校、派出所等多个渠道,在全区15个乡镇进行排查,共对3名有轻微家暴情形的监护人予以训诫,对22名履职不当、监护缺失的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二是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检家”联动机制,通过妇联的基层“妇女之家”“婆婆妈妈大舞台”等平台,由检察官开展法治宣讲,传递科学教育理念。三是充分发挥关工委的“五老成员”作用,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重点针对由祖父母承担日常监护责任的留守儿童群体,强化监护意识,提高监护能力,防范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来源:正义网 文字整理/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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