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
近期通过
民营经济领域多元解纷机制
成功化解一起建国以来
标的额最大的行政争议案件
纠纷涉及
某项目近300亿元投资
及上万亩土地出让问题
案件详情
2001年初
某公司与本市某区政府
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约定出让土地共计2万余亩
合同签订后,该区政府已完成出让土地1万余亩,该公司已累计投资共约300亿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等诸多原因,双方合作遇到困难,导致合同未能全部实际履行,尚有1万余亩土地未出让。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成讼法院。
法院受理
天津高院受理后注意到,争议项目是本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地处京津冀交界,建设体量和投资数额巨大,因项目停滞多年备受社会关注。
纠纷主体为
区政府和外地来津投资民营企业
案件能否妥善处理
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
和天津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影响极大
双方纠纷多年未解决,多种法律关系并存,法律适用及案件处理难度很大,衍生诉讼、交叉诉讼可能性极高,通过实体审理方式解决双方纠纷耗时过长,本已停滞多年的建设项目将无法及时启动,会严重阻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法官考虑,双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在大的原则和方向问题上已达成共识,具备继续合作的意愿和条件,可以通过调解促进双方继续合作,在合作和发展中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真正实质性化解双方纠纷,实现双方诉求和利益最大化。
因此,法官加大工作力度
在反复释法明理、分析利弊
并征求双方意愿基础上
将本案纳入
法院与市工商联共建的
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邀请多名资深调解员参与调解
案件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多次亲赴现场进行勘验、调查,及时精准掌握双方合作的难点、痛点、堵点,把解决好双方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并确立了尊重历史、直面问题、建立互信、恢复合作,在发展中寻找问题解决途径的原则和方向。
经二十余轮
面对面和背对背调解磋商
百余次电话沟通协调
双方最终达成谅解
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该公司申请撤回起诉
该公司同时表示
拟引入国内外知名企业及大基金,合作经营、增资扩股,继续注入300-500亿元资本金,撬动3000亿资金融入区域规划升级,与当地政府携手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合力打造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
针对双方关心的
后续合作保障机制等问题
天津高院将继续
协同市工商联
对双方细化合作方案等事宜
进行协调、指导和督促
让政府和企业安心谋发展
END
来源:天津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