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检察院就一起学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公正性、公开性,提高司法机关公信力,近日,蓟州区检察院就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充分说明案件基本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拟相对不起诉理由:犯罪嫌疑人王某受朋友怂恿办理银行卡卖给他人用于电信诈骗,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王某为在校学生,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有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全案证据,秉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院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员分别向犯罪嫌疑人提问,充分发表意见、集中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

本次听证会,打击了刑事犯罪,提高了司法效率,增强了普法效果,彰显了司法温度。

往期推荐

戴红心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护航青少年成长 未检人一直在路上(二)

教师节特辑 | 献给检察系统的“兼职”老师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最新资讯

文档百科

CopyRight © 2000~2023 一和一学习网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一和一学习网:让父母和孩子一起爱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