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蓟州区检察院从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出发,切实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检律协作、审查案件听证等工作,积极推进社会治理。
01
落实认罪认罚制度
提高诉讼效率
为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蓟州区检察院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没有辩护人的,蓟州区检察院主动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建立控辩协商机制,对量刑协商、具结书签署等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蓟州区检察院还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值班律师工作情况。今年以来,蓟州区检察院共为70余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拟提出缓刑或管制量刑建议的,按约定委托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02
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
凝聚保护合力
蓟州区检察院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被害人及时给予帮助,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同时,由区民政部门介绍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干预,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霾,积极面对生活。
严格限制对未成年人适用逮捕措施,科学把握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和帮教可能性。委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对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详细审查公安机关、辩护人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相关材料,充分发挥社会调查报告在办案和帮教中的重要作用。针对不同犯罪原因的嫌疑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强化信息共享、需求转介、联席会议、教育矫治等方面协作配合,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与社区矫正机构一起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确保每名被帮教人员得到有效挽救,切实将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落实落细。
03
强化“行刑衔接机制”
共同打击犯罪
蓟州区检察院与区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建立案件线索移送、资源共享,以及案件通报、咨询机制。区司法行政机关发现查处的行政执法案件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书及有关材料目录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于双方所掌握的相关信息情况互通有无,就双方在行政执法监督、办理案件过程中遇见的疑问和政策法规等专业问题进行交流探讨,通报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研判分析形势,共同打击犯罪。
04
深化“检律协作”
组建“听证人员库”
蓟州区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设置律师来访“绿色通道”、接待律师专门窗口和律师接待室,第一时间接收律师申诉、控告并做好登记和审查工作。依法受理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控告申诉案件,并设置专职检察官开展全面调查,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依法及时办理,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建立面向律师的“检察开放日”机制,促进律师更广泛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务公开工作。在律所设立联系点,积极收集支持起诉等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案件的有效线索,同时强化公益诉讼等前沿领域的合作互动。建立“检律同堂”培训机制,结合检察官、律师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联合开展培训,提升法律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
同时,与区司法局共同组建涵盖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听证人员库”,定期邀请律师参与案件审查公开听证。积极投入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检察、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构建法治治理和社会治理共同体。今年以来,“听证人员库”共有12人参加案件审查公开听证会8次。
来源 | 蓟州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