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演戏”欲敲诈勒索 被快速识破诡计

近日,两名男子合伙“演戏”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意图敲诈勒索

滨海新区交警缜密调查识破真相

将两人绳之以法

案发凌晨

11月13日0时37分,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港北大队接到一名大货车驾驶人的报警,称其驾车行至津歧公路电厂附近时,被一辆小客车拦截,并被小客车驾驶人告知,其几分钟前在汉港公路与世纪大道交口撞倒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骑车人受伤,需要大货车驾驶人履行赔偿责任。感觉事发蹊跷,但并不确定自己是否撞到了人,大货车驾驶人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疑点重重

接警后,交警港北大队立即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发现汉港公路与世纪大道交口处,确实有一名男子瘫坐在一辆倒地的电动自行车旁,立即上前询问其伤情。然而,这名男子起初只是喊着被撞倒后身上疼痛,却又没向交警说清楚哪里受了伤,且其眼神始终游移不定。

对于这起疑似“交通事故”的案件,交警迅速展开了深入调查。小客车驾驶人告诉交警,他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男子不相识,“只是路过看到,好心帮忙。”当交警进一步询问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时,他则表示小客车驾驶人是他的“哥哥”,自己骑车被大货车撞倒,遂打电话向“哥哥”求助。两人的陈述显然暴露出这起案件并非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

真相大白

经过连夜缜密分析,办案交警发现这起“交通事故”疑点还有很多。经与属地古林派出所联系共同调查,交警确认此案符合“碰瓷”特征。双警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在警方出示的确凿证据下,两人终于将真相和盘托出。

原来,11月11日夜间,小客车驾驶人和骑行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因为年底缺钱花,竟萌生了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勒索机动车驾驶人钱财的念头。事发当日下午,他们从津南区另一朋友手中借到了电动自行车,一路上寻找作案对象,直到13日凌晨行至滨海新区大港,发现报警驾驶人的大货车经过时,才上演了早已酝酿好的“碰瓷戏”。两人都没想到,交警识破其骗局的速度如此之快。

幸好大货车驾驶人报警及时,此次他并未受到任何财产和人身损失。两名作案男子敲诈勒索大货车驾驶人的行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依法被滨海新区公安局处行政拘留7日。

#交警提示#

要有效防止“碰瓷”,驾驶人首先要做到自己文明守法行车,防止因“理亏”而“亏钱”。同时,安装行车记录仪也可以有效防止“碰瓷”。驾驶人在遇到交通事故时,首先应下车查看,如果发生了人与车之间的事故,倘若被撞的人没有明显的外伤却张口就索要赔偿,驾驶人一定要坚持报警等待处理。如果真的碰到了“碰瓷”,驾驶人也不要惊慌,应立刻报警,用相机拍照取证,千万不要“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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