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神奇的箱子——警方用来“瓮中捉鳖”

巧合的事情时常出现 …

比如有人触犯法律了

警方一定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将其绳之以法

有人物品遗失了

我们也一定义不容辞

将其完璧归赵

但是如果上述情况刚好

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

我们也可以保证两者并行不悖…

且看看民警是如何用遗失的箱子

高效巧妙实现“瓮中捉鳖”的

日前,公安南开分局广开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小区内墙边有两个遗失的行李箱。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确认失主并不在附近后,便将行李箱带回所内准备寻找失主。

当民警打开行李箱检查时,发现箱内有失主的相关证件,证件上失主的身份信息让民警“眼前一亮”:与数日前辖区内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嫌疑人张某(化名)信息一致!

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佯装对此事并不知情,拨通了张某电话,告知其丢失的行李箱被带回所里,可前来领取。张某向民警表示了感谢,转天便前来领取行李箱。看到张某的一刻 ,民警当即确认了其身份,在张某浑然不觉的情况下,将其控制住,并当场对其进行了问讯,面对铁证,张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了解,张某在将人打伤后,拉着行李箱决定去外地“避避风头”,期间因携带不便,将行李箱放在某小区墙角后前往娱乐场所放松,因张某彻夜未返回,其行李箱被当作遗失物送到了派出所,未成想,被警方“瓮中捉鳖”,抓个正着!

目前,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公安南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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