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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遗嘱库天津创始人 周立莹
今天来为大家讲述这样一个故事:黄昏恋如何平衡老伴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呢?
前两天,我们接待了一位李爷爷,他的情况是这样的,十几年前,李爷爷的老伴因病过世,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张阿姨,张阿姨比李爷爷小8岁,两人见面后,感觉非常好,于是选择了再婚。之后,张阿姨同李爷爷一起照顾外孙子,一家人和和美美、其乐融融。现在李爷爷已经75岁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李爷爷想,老伴跟了自己十几年,又帮着把外孙子带大了,万一有一天,李爷爷先于老伴走了,老伴能不能依然住在她熟悉的这个房子里呢?是不是依然能够被很好的照顾呢?所以李爷爷就跟自己的女儿商量,“爸爸将来想把这房子留给你和张阿姨,你同意吗?”
李爷爷的女儿是这样说的,“老爸,张阿姨帮我带大了孩子,于我有恩,所以只要张阿姨住在这房子里一天,我都会照顾她,不会让她搬走,但是这套房子毕竟是爸爸妈妈留给我的念想,我不想别人染指。”李爷爷听后,也能理解,但是如何让张阿姨老有所居,老有所养,不辜负她跟着自己的这十几年呢?
我们告诉李爷爷,您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房子的居住权留给张阿姨,把房子的所有权留给自己的女儿,而且对于居住权来讲,需要单独签一份合同,到相关的登记部门去申请居住权登记,而且附有居住权的房子不得转让、不得买卖、不得继承、也不得出租,所以又免去了女儿的后顾之忧,同时遗嘱当中注明女儿婚内继承的房产属于她婚内个人财产,又进行了非常好的保全,李爷爷听后,说:“这个方案太好了,从今儿起,我这个心落地了,我能睡个好觉了。”
在人生当中,其实我们经常有很多牵挂,因为我们有爱的人。那关于这样的牵挂您会不会有呢?如果您有,请您提出来,我们会帮您一一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文章来源:天津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