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1月17日)
天津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天津市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天津市政府迅速部署行动,采用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落实最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50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历经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用时3年,形成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29561.50公顷(494.34万亩)。其中,水田69528.25公顷(104.28万亩),占21.09%;水浇地257730.23公顷(386.60万亩),占78.21%;旱地2303.02公顷(3.46万亩),占0.70%。耕地主要分布在宝坻、武清、宁河、静海、蓟州5个区,占全市耕地的84.56%。
(二)园地36919.82公顷(55.38万亩)。其中,果园36721.85公顷(55.08万亩),占99.46%;其他园地197.97公顷(0.30万亩),占0.54%。园地主要分布在蓟州、静海、滨海新区、武清4个区,占全市园地的80.68%。
(三)林地148261.73公顷(222.3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1718.61公顷(47.57万亩),占21.39%;灌木林地12765.56公顷(19.15万亩),占8.61%;其他林地103777.56公顷(155.67万亩),占70.00%。林地主要分布在蓟州、武清、静海、宝坻4个区,占全市林地的77.29%。
(四)草地14988.87公顷(22.48万亩)。均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滨海新区、武清、静海、东丽4个区,占全市草地的67.69%。
(五)湿地32722.20公顷(49.08万亩)。其中,沿海滩涂16780.14公顷(25.17万亩),占51.28%;内陆滩涂9943.66公顷(14.92万亩),占30.40%;沼泽地5998.40公顷(8.99万亩),占18.32%。湿地主要分布在滨海新区、武清、宁河3个区,占全市湿地的94.9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2245.78公顷(498.3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22506.34公顷(183.76万亩),占36.87%;建制镇用地79889.57公顷(119.83万亩),占24.04%;村庄用地89543.65公顷(134.31万亩),占26.95%;采矿用地34014.72公顷(51.02万亩),占10.2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291.50公顷(9.45万亩),占1.90%。
(七)交通运输用地45295.53公顷(67.9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5289.00公顷(7.93万亩),占11.67%;轨道交通用地801.30公顷(1.20万亩),占1.77%;公路用地25235.88公顷(37.86万亩),占55.73%;农村道路10004.89公顷(15.02万亩),占22.11%;机场用地1232.71公顷(1.84万亩),占2.71%;港口码头用地2622.78公顷(3.93万亩),占5.78%;管道运输用地108.97公顷(0.16万亩),占0.2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7308.02公顷(355.9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5418.66公顷(38.13万亩),占10.71%;水库水面36732.44公顷(55.07万亩),占15.47%;坑塘水面82645.03公顷(123.98万亩),占34.83%;沟渠78716.30公顷(118.07万亩),占33.17%;水工建筑用地13795.59公顷(20.71万亩),占5.82%。水域主要分布在滨海新区、宁河、宝坻、静海、武清5个区,占全市水域的77.4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全市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党政同责,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严守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以更少的土地投入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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