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为
民
办
实
事
“今天雾霾这么厉害,你们大老远过来给我们送来司法救助金,我们心里暖烘烘的。”救助申请人王阿姨从检察官手中接过五万元救助金,激动地含着泪水,几度哽咽,频频鞠躬致谢。
案件回顾
前不久,我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李某故意杀人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石某父母均年过六旬,因此案成为“失独老人”,精神上受到巨大打击的同时也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富有爱心和责任心的检察官主动向受害家庭说明司法救助相关申请程序,并及时将救助线索移送第九检察部。
第九检察部收到案件线索后,迅速展开爱心接力,第一时间前往老人的居住地开展调查,并向社区居委会了解老人的相关情况。经查,两位老人均患有老年性疾病,常年服药,无劳动能力,案件的发生使老人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重创和膝下无子的打击,仅靠微薄的养老金艰难度日。特别是被害人的母亲受到精神刺激需进行专业的精神治疗,原本拮据的生活陷入困境。经集体讨论并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审核,认定两位老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5万元。
考虑到救助金毕竟是一次性的,为给予长期关怀,想尽办法帮他们寻到更长久的保障,彻底解决老人的养老难题,检察官多次联系社区和民政部门,帮助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补贴。在社区同志帮助下,两位老人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补贴也已审批通过,除一次性的3万元救助外,每人每年还有8千元的补助。
发放现场
近日,检察官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受害家庭所在的武清区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同志的见证下向两位老人公开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被害人父亲感激地说:“孩子一出事,我们都觉得日子看不到头了,真没想到检察院、社区这么帮我们,让我们老有所养,感谢国家的好政策。”
社区同志也称赞检察官的善举,并介绍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补贴情况。检察官对社区同志的大力帮助表示感谢,并希望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持续关注,多加照顾,帮助老人安享晚年。
信息来源 | 第九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