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29日反食品浪费法公布施行以来,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不再只是道德倡议,而是成为已经生效的法律条文。
反食品浪费法有何主要内容和亮点?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有何重大意义?如何进一步推动反食品浪费法落到实处?近日,围绕反食品浪费法的立法成果和实施情况,记者专访了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
记者:反食品浪费法有何主要内容和亮点?
孙佑海:反食品浪费法对相关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义务、其他相关主体的义务、政府的监管措施、各类主体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此法不设专章和节,而是一气呵成,将反食品浪费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措施完整地规定下来。
在规定各类主体的义务时,反食品浪费法将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置于特殊重要的位置,规定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细化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加强管理,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反食品浪费法还将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作为规范的重点,如规定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针对当前餐饮外卖平台日益成为人们食品消费主力渠道的现状,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要求,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建立社会共治机制也是反食品浪费法的一大亮点。社会共治是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一个新原则、新理念,反食品浪费法坚持社会共治原则,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引导、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食品浪费社会共治机制。
记者:制定反食品浪费法,用法律手段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有何重大意义?
孙佑海:制定反食品浪费法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第一,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不足,粮食供求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应当两手抓,一手抓粮食生产,一手抓防止粮食浪费,所以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制止粮食浪费行为,为粮食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文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明包括生态文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题中应有之义。制定反食品浪费法能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转化为法律规范,用法治力量引领文明新风尚。
第三,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餐饮浪费不仅是粮食本身的浪费,也意味着相应投入的人力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的巨大消耗。制定反食品浪费法,建立各项有利于节约粮食的法律制度对于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四,有利于健全完善有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长效机制。制定反食品浪费法,将历年来我国在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政策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各项制止食品浪费行为的法律依据,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和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五,有利于立法工作的科学开展。反食品浪费立法,集中力量聚焦餐饮浪费问题,切口虽小,但牵一发而动全身,从立法技术上看,这是一次丰富立法形式、探索“小快灵”立法方法的成功实践,也是推动立法走向科学化和现代化,健全丰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机制的重大创新。
记者:反食品浪费法已施行近七个月,对于推动法律有效执行、让法律落到实处,您有何建议?
孙佑海:反食品浪费法的诞生,来之不易,所以应当倍加珍惜立法成果。为此建议: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反食品浪费的宣传教育,将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大力表彰在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中的好人好事,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二是有关部门和地方需要进一步细化配套规定,尽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的法规规章和措施。三是各个单位尤其是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内部的规章制度,把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纳入本单位“合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本单位综合业绩考核的清单之中。四是高度重视各学校在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中的主力军作用。要重点培养学生珍惜食物的意识,深入开展“光盘行动”,传播爱惜粮食、健康生活、文明用餐观念,提醒学生适量点餐,培养节俭意识,促进绿色文明消费。五是对于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继续浪费食品的行为,要敢于亮剑,依法惩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而保障反食品浪费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推进反食品浪费法的立法目标得以全面实现。六是施行有利于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对于在饭店、食堂丢弃剩余食品的,建议地方有关部门根据丢弃食品的数量和类型,征收丢弃剩余食品的回收处置费,以增加食品浪费行为的经济成本,让违法成本切实高起来。对于家庭生活中丢弃的食品,也要切实管起来,要通过加收丢弃食品的专门处置费用,促进家庭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