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河东支队经违法举报平台接群众举报,一辆沿靖江路向卫国道方向行驶的白色中重型特殊结构载货汽车,后部无号牌放大号,且金属机动车号牌污损不清,存在道路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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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交警经细化分析确定,一辆白色重型混凝土搅拌车与群众举报的违法嫌疑车辆高度一致。在固定证据后,河东交警立即传唤该车所属企业负责人,对该企业车队负责人及相关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企业负责人表示将立即进行企业自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今后出现同样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人依法将被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驾驶人将被依法予以罚款200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示▼
机动车号牌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志,故意污损遮挡、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严重“涉牌”违法,一般存在为了肆意违法逃避处罚的主观故意,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交通安全,甚至可能涉及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始终是公安交管部门严查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交通管理,自11月22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已将“故意污损号牌”纳入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范围。市民可通过“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的“天津交管服务直通车”小程序、“天津交通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抓拍违法照片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