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区政府召开121次常务会议,审议《宁河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事项,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惠冰主持会议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宁河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天津市宁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等文件。
会议
要求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坚持法治思维,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大意义,严格决策程序,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时效性。
会议
强调
《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即将提交区三届人大一次全会审议,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区政府对全区人民的庄严承诺,在对标上级精神上再精准,在把握工作上再聚焦,努力形成一个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鼓舞人心的高质量《报告》。
会议
要求
《宁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我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性制度文件,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实施,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体系,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能力水平,深入研判各类风险隐患,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管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