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交警:
11月24日晚,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队联合多部门开展大货车超载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一晚查处两辆超载30%以上大货车,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1月24日晚,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队张家窝大队交警在辛口检查站设置点位,开展针对大货车超载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23时30分,一辆大货车由河北省方向驶来,交警远远看到货车行驶速度缓慢、轮胎下压严重,涉嫌超载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拦检。经过磅检测,该车车货总重达97吨,属严重超载违法行为。两个小时后,交警在同一地点查处一辆由天津去往河北省的大货车,该车车货总重竟高达123吨。随后,交警依法对2名违法驾驶人实施的“超载3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予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其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货转运。
大货车超载上路行驶属于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超载大货车上路存在以下危害:一是影响车辆使用寿命。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受损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二是增加行车安全隐患。超载大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影响操控性能,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三是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车辆对公路、桥梁的损害程度随着载重的增加呈几何倍数增长,超载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程度会增加40%。四是低于正常行驶速度,影响道路安全和畅通。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
(焦轩 孙颖 袁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