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政出台!补贴!

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好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制定了《天津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实施。为调动各方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我市实施财政补助、贴息、民用水电气热价格、税收等多项优惠,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申请财政补贴,奖补标准为建安成本、工程建设其他费、装修装饰费总和的30%,且最高不超过600元/平方米。来源:天津老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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