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抗战华北日伪军大规模毒品制造史

抗战期间,侵华日军为实现“以战养战”。除经济,资源等掠夺沦陷区外。还推行罪恶“鸦片贸易”,以达到“以毒养战”的目的。而作为“鸦片贸易”的一个环节,日军各部队通过与伪军勾结;建立大量制毒工厂,部分地区规模形成了庞大的制毒基地。不仅解决了华北日伪鸦片“销路”问题,还进一步扩大了经济掠夺。而其军官与伪军,毒贩相勾结,大打方便之门。通过勒索“保护费”等,个人谋取黑利。

本文则通过直接参与者王龙供述,一窥华北日伪勾结“毒品”贸易的黑恶。是非常难得的一手史料。为方便各位史料理解,文末有史料解析。

文章截取自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我所知道的伪华北政权》载《华北日军包庇下的大规模海洛因制造》,中国文史出版社2018年1月版第318-325页。

供述人王龙曾任伪大城县治安军副官,参谋,办理外事交际,并为天津市禁烟局委员和海洛因厂第五厂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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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日军盘踞在天津市海光寺大兵营的“北支派遣”第2904部队,收编了河北省大城县境内的一部分伪军,号称大城治安军,委北洋时期毅军米振标旧部军官刘勋臣为司令。我曾在伪司令部先后充任副官,参谋,因懂日语,专理外交事宜。该部以筹措军饷为由,在日军包庇下,设置海洛因制造厂,我则被派办理与日军间的一部分联系工作,并曾是一个厂的股东之一。嗣后,我又曾充伪天津市禁烟局委员,故对海洛因制造厂内幕知之较多。

一,设立海洛因制造厂的由来

1937年至1939年间,日军宫崎部队(1940年由松井任部队长并改称2904部队)勾结伪军张宝正部,以筹措粮秣军饷为由,在河北省静海县独流镇设立海洛因制造厂。日军森冈部队(水路警备队),也勾结伪军河防队刘勋臣部,在大城县台头镇设厂制造海洛因。1940年间,日军指令大城县境的各路游杂部队待命改编,以致海洛因的制造曾在短期内中断。同年夏初,日军2904部队将改编后的伪军统一称为“大城治安军”,并以刘勋臣改任“治安军司令”。改编完毕后又继续设厂制毒。

二,厂区即“禁区”

伪大城治安军司令部驻在王口镇。日军为了掩饰伪军大规模地秘密制造海洛因,命伪总队长张兰亭,第一大队长张荫亭弟兄二人带兵进驻东滩,西滩,当滩(通称三滩)和张家营4个村庄,随即把这个地区划为海洛因制造厂区(可见规模之大)。这4个村庄处于阡陌纵横的稻田中央,地势较高,居高远眺,四周原野一览无遗。村内灰色高大的砖瓦建筑,沿街两侧排成行,围绕村边有一条东通大清河,西贯子牙河,宽达6米左右的水渠,既能灌溉稻田,又可驾船捕鱼,堪称鱼米之乡。这4个村庄只有一条咽喉要路,通往15华里之遥的王口镇,经过整修的道路,大小汽车可以畅通无阻。在仅有的进出口处,伪军设有岗楼,派兵警卫。这个厂区的选定,为海洛因制造提供了厂房,水源和安全上的种种便利条件。于是这个寂静富饶的村庄,骤然间变成了奇装异服的中外籍熙来攘往,大小汽车络绎不绝的热闹场所,最后,竟被宣布为外界人难以进入的“禁区”了。这个所谓“禁区”先后共开设了5个制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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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陈昆元及其第一厂

陈昆元,浙江宁波人,早年曾留学日本,是一个多年的制毒贩子。他由于长年累月地制毒贩毒,牟取暴利而成巨富,在天津,上海,香港等地均置有产业。当时伪蒙疆自治政府为销售鸦片,聘陈为伪实业部“嘱托”。陈则如虎添翼,纠合其旧股东徐树浦,黄金声,周庆兆等人,集资伪币500万左右,并以开设在天津的“庆通银号”为后盾,重操制造海洛因的勾当。于1940年5月,由其股东黄金声与伪刘勋臣部几度接洽后,遂在东滩里村占用了一所民房,即行开始筹备。在北房5间内,安装了全套蒸汽排管,作为烘干车间;东房3间,作为泡制车间;西房3间,作为成品车间;南房3间,作为仓库。在同年6月筹备就绪,正式开工生产。按规模大小排列,这个厂就叫海洛因制造一厂。一厂开工生产伊始,即在天津市镇南道陈昆元私宅设立办事处,以计划指导全厂业务 。除徐昆元本人统筹办理全厂事务外,以黄金声专理对外交际事宜,周庆兆配一副手朱金鼎专司会计,以蔡荣贵为技师,兼理厂内一切业务。蔡荣贵带领熟练工人20余名进厂后,又就地雇佣了10人左右的临时工,预备生产。陈昆元借着任伪蒙疆实业部“嘱托”的便利条件,特为伪蒙疆政府出谋划策,在产地将鸦片制成坯子(又称一号),以便于供应制毒厂,从而在原料方面打开了方便门。故一厂自开工日起,即施行昼夜两班的生产制度。在第一个月内,就用了原料600件左右(每件重量为1000克),成品达到880件上下(每件重量为700克),总计出了61.6万千克左右的海洛因。嗣后,每月均有所递增,月出成品达1000件左右。按当时坯子的进价,每件为1.3万元到1.4万元之间,而海洛因的行市,每件为2.5万元。平均核算,月出成品1000件,每月赚取不下2500万元之巨。况且一厂是由产地直接采购原料,成本既低,获利更大。

海洛因系属于化学范畴的一种产品。由原料到成品,必须经过溶化过滤,抽出空气,烘干等一系列比较复杂的操作过程。尤其需要多种药物,附料相配合。因而一厂特与开设在天津的日商昌荣洋行(西药商)签有长年供应合同,各种药物,附料由日本运抵天津以后,特在南开南华路设仓库专代一厂储存备用。由于原料,附料质量优良,故成品货色非一般小厂所能比。

在运输销售上,陈昆元也有他的门路,派其多年伙伴,日籍浪人高侨贤二担任运输任务。高侨与敌伪军警宪各方面的头面人物都有勾结,同时与一些日籍军用,民航飞机飞行员和火车司机也有拉拢。他还豢养着一群走卒。其寓所(现在的多伦道一八八号)俨然一个秘密机关。大批的海洛因一经出厂运抵天津,即行交付高桥收存,再根据成交数量,利用飞机或火车辗转运往上海,南洋等地销售。陈昆元原在上海混过一个时期,他的旧伙伴钱阿毛,庄汉章等人是大流氓张啸林的老搭档,在上海市的流氓界是吃得开,叫得响的人物。同时陈曾在香港,澳门也混过几个年头,在那里的富商巨贾中也有他的同类。陈昆元运销上海,香港,澳门和南洋的毒品,都是通过这些关系经销的。还有股东徐树浦,曾先后充任天津日本警察署和副探长和“特别行政区”(英租界被日军接收后的改称)警务处的监督。徐的胞弟徐树强,当时又是天津市伪警察局的特务科长。股东黄金声,与天津日军1420部队特务队的清水队长,宪兵三野等人时常混在一起,尤其与北平日本宪兵司令部的特务头子三谷更是早有勾结。1941年夏,担当运输的高桥贤二到黄金声处相告说,起飞于北平西郊机场的民航班机,发现宪兵检查较严,暂缓运货去沪。黄则大包大揽地说,此事由我去办。果得借助三谷之力,以宪兵司令部专用汽车送入机场装机运沪。

约在1943年夏季,日军宪兵准尉柳泽突然接到命令,调赴南洋战区新加坡工作,因他与陈昆元是最好的朋友,遂托陈照顾居住在天津的妻儿。陈认为有机可乘,一面答应了柳泽的托付,一面托柳泽顺便带10件海洛因去南洋。相约乘上火车后,派高桥的助手小林送去。不料被日军驻车站宪兵查获,遂将小林及带送给柳泽的海洛因一并带往日军宪兵队。可是当陈昆元去日军宪兵队一说是他的货,毒品马上便被取回,小林也被放出来了。

四,二厂

位于东滩里村北端一所民房里,于1940年7月开工生产。这个厂的股东是清一色的朝鲜籍浪人。以大股东宋玉良为首,还有崔荣吉,张千寿,孙林等人。有伪币400万的资金,宋一人占有50%。宋玉良办理进料,销售和掌握会计,崔荣吉驻厂总管一切,孔林任技师,张千寿亲自驾驶汽车担任运输。并设厂办事处于天津宋之寓所。

二厂制造的海洛因,是一种特大号颗粒状的估轻产品。一件货的重量,虽然与估重产品同样为700克,但是一经包装起来,则比估重产品大4到5倍,因有“大包子”,“小包子”之称。二厂虽然人手较少,但是产量大,成品月出800件上下,产品运抵天津后,多由其同国籍人经营的商号或个人收购,如金魁一经营的行址设在海大道的“利津洋行”,国本荣治(借用日人姓名),柳太太等这些设庄收购的贩子,他们再零星地转手卖给一些小贩子,然后购到各个角落去销售。

犹忆宋玉良曾邀我至其家中吃饭,由其俄籍老婆亲自下厨,并偕两个混血女儿作陪。他的室内摆设概为欧化,而且犹太籍的商人往来不断。后来听说多系隐名投资和经销毒品方的人物,这说明二厂还有另外的来头。

五,三厂

海洛因制造三厂设立在厂区西端的张家营村,于1940年9月初开工生产。三厂是一个中,朝籍人组成的制毒公司,以韩子秀为首,李西山,康少山,张克栋(后来退出另设第四厂),白井(朝鲜籍),姜某(朝鲜籍),陈晓峰等股东组成。后来把刘部伪大队长郭金暄也拉进这个厂当股东。拥有资金200万元伪币。资金实力虽然较逊于一,二厂,但韩子秀能取得天津宝生,裕昌厚,肇兴等银号的支持,随时可以透支巨款。白井担任销售,因其本人兼营白井洋行,设庄收购,故能贷到款回,很少积压。月出产品最高达到500件以上。

六.四厂

海洛因制造四厂由张克栋纠合朝鲜籍人申大东,崔文华等所组成。张,申原为三厂股东,因发生矛盾而退出,集资200万元伪币,另起炉灶,并就申大东经营的大日洋行作为办事处。厂址则设立于厂区中央的西滩里村,于1940年12月开工生产。采用“基本”制造方法,即用鸦片直接制成海洛因的操作方法,原料进价低,损耗小,质量纯,获利更大。每月成员达月00件以上。由申大东联系尹仁仲,木村,金井等同国籍人设庄收购代销。张克栋背后有日军宪兵德岗作为靠山。

七.五厂

海洛因制造五厂由周景山,张明三,朱鸿儒,黄雨亭,刘健才,刘惠民和我组建,资金初为150万元伪币,开工后增至200万元。厂址位于张家营村北首,于1941年7月初开工生产,月出产品300至400件。规模与三,四厂相同。全厂业务由周景山主持,朱鸿儒掌管会计,我则担任对外交际,张明三,刘惠民长期住在北平采办原料,并设厂临时办事处于帝国饭店内。

采办原料系在北平散购,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大同人张子英供应数量较多。二是购于山西人刘景山之手,刘当时与日籍人合资,在北平前门外廊坊头条开设“东华贸易社”作为掩护,代伪军兜售鸦片。刘曾纳娶日天津陆军特务机关警政班长诹访部之外甥女水村惠子为妾,凭借敌势,扬言购买他们的货可护送出境,不会出事。另外张明三在伪南口至北平段铁道护路司令张宝正北平住所,制造“坯子”卖给厂内,并借周景山之把兄弟,日军宪兵准尉上田的势力,随时由平运津,故五厂从来没以停工待料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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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日伪军警宪的勾结和分赃

日伪军队,警察和宪兵一向是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的,在制毒方面也是如此。伪军刘勋臣部在统筹办理的名义下,向各个海洛因制造厂索取“保险”和交际费用,平均每厂每月6万元左右。当然,他的顶头上司日军2904部队也是有份儿的。刘勋臣每月都要邀请日副官富泽大尉,参谋长木原永夫中佐,在天津最著名的敷岛,神户馆或天津会馆等日本大酒家摆酒设筵相聚。一桌上等酒席不下四五百元之多。每次在分手时,刘总是把预备好的大卷钞票(300元左右)塞进他们的腰包。在互相勾结利用的情况下,他们还替刘勋臣拉买卖。一次,刘勋臣派人通知我,说军部(指2905部队)介绍几个日本人去看地设厂,要我好好招待。3天以后,果然来了3个日本人,我陪同他们围绕厂区转了一圈,其中一个叫野村的说:“的确是一个吗啡村庄呢!”嗣后据说,这个厂由于出资最大的股东回国而致搁浅。一些小股东则隐名出资加入四厂。

1940年冬,刘勋臣去大城县宫村一带视察防地时,日军王口镇驻屯队长保科武雄偕往。到达宫村后,遂至日军队部拜访。分队长宫下准尉一见面,即对刘说:“王口镇有一个赚钱的买卖,你一个人发财不行啊。这个事王口镇的驻屯队长是知道的”。保科在侧哈哈大笑,接着宫下,保科二人又互相耳语,随后保科对我说:“他(指宫下)对刘司令很不满意,认为缺少联络,是看不起他”。当我把这些话翻译给刘听后,他当然也就明白了宫下的意思。辞行时,我与保科故意先走,刘最后退出坐上汽车后,才说送了宫下1000元,以后每月如数照送。

1941年6月,日军发起所谓夏季“讨伐”。霸县日军驻屯队长武石带兵窜入东滩里村,因其未能参与分赃,故将海洛因制造一厂封闭,并把全厂工人和产品50余件一并解往静海县多多良部队处理(因系多多良部队的“防区”)。刘勋臣得知后,就派参谋长秦铁英和我前往交涉,始将工人领回,产品发送,后刘勋臣送了3000余元了事。

各厅的大小汽车往来于天津,制造厂之间,必须由2904部队的“防区”驶过。因此盘踞在静海县的中村大尉,内山中尉,王中镇的保科准尉,独流镇的大野班长,以及1941年夏初换防后的多多良部队,铃木少尉等等,每月都要分把。单此一项开支,月计达1.5万元左右。这种包庇分赃事例,在日军宪兵中尤多,“吃”钱的胃口也大,还往往使用一些谋钱的手段。1940年冬,三厂股东康少山(刘部的伪军官),同静海县日军宪兵分遣长三野在路上相遇,借词伪军军纪不好,将康扣押(其实明知是海洛因股东),为此我和秦铁英向三野说项,一次就送了他3000元,始将康释放出来,嗣后经秦铁英手,每月送他2000元。

此外,如天津市伪警察局督察长周琨,分的赃款更多,每月2万元;管辖西营门进口的伪警察九分局局长屠作梅月分赃款1.5万元。1940年春,张明三的汽车(时张还未加入五厂)至南开南华路博信堂仓库装载药水,附料,被伪警二分局扣车检查,因车之底层另装有“坯子”80余件,张一时慌了手脚,遂找我代为说项。我因与该分局外事局员张文举系旧识,并言明以1万元酬谢,遂得放回。嗣后遂引以为例,由刘部月付3000元。沿途静海县伪县长王德春,独流镇伪警察所长郭有珍,每月共为3万元左右。又由土匪改编为伪地方保卫团的赵锡堂,李树田二部,虽然不曾规定数字,每次均经伪副司令潘九龄手送交万元,以酬“保护”之劳。

从上述事实不难看出,海洛因的制造在日军势力包庇下猖獗一时。本文所述只不过是大城县境内一个真实的写照而已。

九.史料解析和总结

七七事变后,华北日军各部队就普遍存在与当地伪军勾结,建厂制造毒品海洛因。一方面建立鸦片贸易“销路”,实现以“毒养战”。另一方面通过压榨伪军,毒贩,增加“财源”。达到经济掠夺的目的。最后就是相关日军官兵以“保护费”等名义,勒索伪军,毒贩。

本文提到2904部队,早在1937年与伪军张宝正部勾结,在河北省静海县独流镇。而供述者王龙,就在日本森冈部队(水路警备队)所扶持的伪军河防队刘勋臣部,在大城县台儿头设置制毒工厂。由于1940年初,华北日军对大城县各种敌伪部队改编,故一度中断。同年夏初,日军2904部队将伪军统一改编为“大城治安军”,由刘勋臣任“治安军司令”。很快在其驻驻地王口镇,设置新的制毒工作。并形成由4个村庄5个分厂组成的庞大制毒基地。

五个厂中规模最大的为第一厂,厂长陈昆元为伪蒙疆自治政府伪实业部任命的“嘱托”。可见得到了伪蒙政府扶持。而陈昆元为帮助伪政府打开鸦片“销路”,提出“在产地将鸦片制成坯子(又称一号),以便于供应制毒厂”,实际利用伪蒙疆地区的鸦片作为其制毒的原料。由于直接采购原料,成本低,且规模大,故月出成品达1000件左右,每月能赚2500万元之巨。为解决化学品供应,其与天津日商昌荣洋行达成长期合作,附料全部由日本运抵;这些保证了其货色“质量优良”“非一般小厂能比”。这显示得到日显示府的支持。

为保证运输安全,陈昆元与多年合作伙伴日籍浪人高侨贤二合作。而销售渠道,陈昆元则凭借其在上海,香港,澳门和南洋的人脉,“销路”颇广。再加上其股东徐树浦,黄金声与天津日本军警宪勾结,以致其毒品在沦陷区畅通无阻。

值得注意的是二,三,四厂,虽然规模和日伪后台不及一厂。但股东均有大量朝鲜人,特别是二厂全部为朝鲜浪人,而且全部通过朝鲜商号或个人收购,这表明其海若因大部分销往朝鲜或在华朝鲜人。其最大股东宋玉良,与犹太籍商人往来密切,可能其股分有外籍资金和部分毒品销往中东地区。

另外,张克栋纠合朝鲜籍人申大东,崔文华等组建的第四厂,采取鸦片直接制成海洛因的办法,“原料进价低,损耗小,质量纯,获利更大”。也通过朝鲜渠道销售。

而供述人王龙所在第五厂,虽然规模三,四厂相同。但凭借其原料供货商刘景山与日本人,伪政府“过硬背景”。另有供货商张明三与伪南口至北平段铁道护路司令张宝正北平住所合作关系。还有大股东周景山仗状把兄弟日军宪兵准尉上田的扶持,可“随时由平运津”。从没有“停工待料”。

综上可见,这五个厂与日伪,朝鲜人,甚至与国外贩毒集团有关联。而作为回报,五个厂每月均要缴纳高昂的“分肥”“保护费”。如刘勋臣,平均每厂每月就要交纳“保险”“交际”费用6万元左右。刘勋臣也自然定期要向“顶头上司”日军第2904部队军官上缴,不排除日军高层也参与分赃。而这些日军军官竟帮刘勋臣等“拉业务”。

由于暴利巨大,再加上“盛名远播”。不时发生日军部队勒索。如1941年6月,静海县多多良部队就派驻霸县守备队,将一厂全部工人和部队产品扣押。刘勋臣被迫送3000余元了事。可见日军对伪军,汉奸勒索之普遍,胃口之大。

各路伪军警宪“胃口”也不小,如天津市伪警察局督察长周琨,每月分2万元;管辖西营门进口的伪警察九分局局长屠作梅月分赃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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