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通知:专职感控人员不得承担与感控无关的工作

日前,天津市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感控管理部门建设和人员配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专职感控人员不承担其他与感控无关的工作,不得临时从其他科室抽调人员作为专职感控人员开展工作等。

《通知》还明确,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也可在新生儿科、血液透析、重症医学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配备专职感控人员。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感控人员配备数量应当保持在非定点医院的1.5倍到2倍。非定点医院原则上按照每150张至200张实际使用病床配备1名专职感控人员。鼓励同时配备兼职感控医师和护士。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级民营医院,要至少配备2名感控专职管理人员。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要明确至少1名感控管理兼职人员。

针对感控人员职业发展和薪酬待遇,《通知》要求符合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鼓励医疗机构在薪酬待遇上向感控人员倾斜,专职感控人员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管理岗位等级人员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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