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20时许,宝坻区新开口镇丁家庄村乡村路发生一起面包车与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在调查事故情况过程中,发现面包车驾驶人言语混乱,词不达意,且口中酒气较重。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事故勘查完毕后,该驾驶人被交警带至医院接受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的途中,以去卫生间为由离开警车,随后竟然径直跳入了路边10余米宽的河流中。
事发突然,交警没有丝毫犹豫,飞速跳入冰冷的河水中,一把拽住了面包车驾驶人的衣服。然而,该驾驶人在河水中仍力图挣脱交警,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将驾驶人缓慢拖行上岸。
经查,肇事面包车驾驶人曾于2016年就因交通肇事逃逸被交警依法查处,2021年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目前正处缓刑期。如今又醉驾引发交通事故,该驾驶人越想越怕承担严重法律责任,一念之间妄图跳河“一逃了之”。
“那位交警的身体素质比我强,我非常佩服他,我错了……”在去往医院途中,面包车驾驶人不禁夸奖起了交警。经医院鉴定,其驾车追尾三轮车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再次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