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吴崇远
老有所依,老有所“医”。
作为已经步入中年的子女,总是会关心父母的健康,尤其是需要长期接受医疗护理服务的老年人。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指出,从2022年起,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15个地区将开展老年医疗护理试点,包括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试点等;区域内部分医院或转型为护理院。
这个消息,对于眼下不少需要医疗护理的老年人来说,可谓是一大利好。
《方案》指出,此次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等15个省份,试点时间为2022年1月—12月。经过一年的试点,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地方经验和典型做法。到2023年,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强调了要探索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提出试点地区要充分发挥本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商业保险等政策合力,为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此外,鼓励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省(市)和市(区),在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的同时,积极与本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结合,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
《方案》强调,试点地区要根据区域内人口老龄化情况和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实际需求,结合“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引导区域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等,增加护理院(站)和护理中心的数量。
此次试点是为老年人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将在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增加多层次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机制体制和政策体系等方面积累有益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最终以点带面推动全国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快速发展,惠及更多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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