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天津日报》刊登:天下无诈丨境外诈骗莫想逃 一网打尽没得说。全文如下:
如今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升级
──让你赚钱,赔你损失……
打着各种名目“忽悠”你打开钱袋子
这期起我们陆续请法官就典型案例
再给读者敲敲警钟!
案
情
回
顾
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间,谢某、赖某、李某、陈某等四十人在境外先后受招募加入犯罪组织,在菲律宾共和国南伊罗戈斯省圣维森特(San Vicente)地区针对我国境内实施电信诈骗活动。该犯罪组织通过国际电信网络向国内固定电话群发“欠费”通知,冒充中国联通或电信客服人员,虚构被害人身份信息泄漏的事实诱骗被害人报案,进而冒充“司法人员”谎称被害人涉嫌洗钱犯罪,要求被害人将钱款汇入其提供的“安全账户”进行“资金审查”,直至将被害人钱款转入境外犯罪组织控制的银行账户。经公安机关侦查,能够查明的被害人为131人(起),分布于北京、天津、济南,以北京居多,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35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赖某、李某、陈某等四十人在境外利用网络电信技术手段,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赖某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结合其余各被告人犯罪数额、地位作用等情节,判处其余被告人数年不等刑罚。
法官提示
该案是红桥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较为重大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分子人数众多,分工明确,犯罪的窝点在境外,被害人财产损失流向境外后难以追回,造成较为严重的危害后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电信网络技术越来越发达,这本是科技进步为人们生活生产带来的便利,却被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利用,借以实施非接触式的远程诈骗活动,对公民的财产安全、社会秩序的稳定、国家的诚信体系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本案诈骗团伙选择老年人作为诈骗对象,抓住老年人信息来源闭塞等特点,以威胁、引诱、控制等手段套取对方财产信息,目标直指被害人名下全部财产,最终致使被害人积蓄被骗光。被害人经济遭受损失的同时,身心也受到极大的伤害,增加了维护社会稳定风险,破坏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从防范治理角度,全社会应当共同加强对老年人的特殊保护,帮助老年人形成预防诈骗免疫力,一是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二是筑牢心理防线,不贪图小利上当受骗,三是了解银行卡使用常识,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作者:王飞 穆嵩 王正刚
编辑: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