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崔黄口大队交警在崔霍路沿线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银色的小客车行驶轨迹异常,立即拦检该车。经现场检测,该车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且所驾驶的车辆处于漏检状态、号牌也涉嫌伪造。后经鉴定,该车所悬挂号确属伪造。
目前,该驾驶人因“无证驾驶”“酒驾”“驾驶漏检车行驶”“使用伪造号牌”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款8000元并处14日行政拘留。
法律连接:
无证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漏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使用伪造号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酒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