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23时45分,塘承高速公路下行方向19.8公里处,发生了一起小轿车与重型半挂货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导致货车驾驶人面部受伤,小轿车事发后离开现场。接到报警后,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塘承大队的多名交警、辅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撞击货车尾部并在事发后驶离现场的是一辆黑色小轿车,货车驾驶人记下了该车号牌。
交警连夜对事故现场勘查后发现,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黑色小轿车车损较为严重。通过深入排查,交警很快锁定了小客车驾驶人,并在塘承高速公路下行20.9公里处,发现该车因损坏严重无法前行,正停驶在第二车道内。交警找到该小轿车时,车内有浓烈酒气,醉眼蒙眬的驾驶人正坐在驾驶位上。经检测,该小轿车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48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接受调查时,小轿车驾驶人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在高速公路上追尾货车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目前正值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月,今年同样恰逢“醉驾入刑”十年,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多年来面向全社会不间断强化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持续对酒驾、醉驾违法的严管、严查、严处。今年底至明年初,公安交管部门还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小区段、大密度、高频次”的勤务部署,严查严管、精准打击酒后驾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的重点违法,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天津交警提示,由于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而每一起致人死伤的交通事故,都会破坏至少一个家庭的幸福团圆,且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场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精神成本巨大,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需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亲朋好友间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