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天津12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春艳)记者今日从天津海关发布会获悉,“十三五”期间天津海关等部门为全市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研发中心等免征税款共8.44亿元人民币,预计“十四五”期间免税额将超10亿元。
近年来,我国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相关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进口科研教学用品,予以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随着《“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正式出台,凡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外资企业研发中心等科研单位在进口清单内科研教学用品时,可按照政策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今年以来,天津海关与天津市科技局、商务局,积极落实国家“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相继出台了外资企业研发中心、科研院所、转制院所和社会研发机构核定等一系列实施办法,助力天津市高校、科研院所在进口设备时充分享受政策优惠。天津海关充分利用担保措施,帮助单位主体在过渡期顺利进口,今年以来,天津海关共办理减免税担保业务124票,担保放行科研设备货值3.5亿元人民币。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