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 依法对刘德强提起公诉

昨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静海区沿庄镇原二级调研员刘德强(正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静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德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静海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德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静海区沿庄镇镇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担任静海区团泊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静海区沿庄镇镇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韩雯)

责任编辑:姜雯馨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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