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0年从检生涯中,张志军同志始终把忠于法律、公正执法作为自己的内心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开拓创新、勇争一流,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荣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天津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天津市检察系统“优秀检察干部”、“新长征突击手”、“九五”立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蝉联两届宝坻区“十佳青年卫士”。
不懈追求,秉公执法办铁案
“要做就做到最好”,这是张志军同志始终坚持的工作目标。1998年到侦查监督科后,他严谨认真、精益求精,力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在2007年全市侦查监督比赛中,他取得第二名,并被评为“天津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他注重总结工作经验,撰写的多篇文章在省市报刊上发表,在2002年度天津市检察系统论文评选中,他的论文《我国逮捕措施探析》获评优秀奖。
踏实进取,全心奉献检察蓝
“默默无闻,甘心奉献”是张志军同志这三十年工作的浓缩。在办公室任财务出纳员时,他严格落实财务制度,细心审核每张单据,日清月结,六年中没出现过任何差错。调到侦查监督科后,他身兼办案员和司机两项职责,作为办案人员,他坚持秉公执法,15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为维护公平正义作出贡献;作为司机,他每年行车10000余公里,保障办案顺利进行。在担任司法警察大队长期间,他全面开展案件警务保障工作,在“8·12大爆炸”渎职案查处过程中,张志军同志驾驶警车协助专案组异地办案,为依法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提供有力警务保障。
驻村帮扶,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8年,张志军同志到史各庄镇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他认真学习国家帮扶政策,深入开展入户走访活动,详细了解困难村实际情况,倾听困难群众心声,用心用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19年夏天暴雨过后,当地农户蔬菜大棚被淹,事主向驻村帮扶组求助。张志军同志立即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帮助群众解决难题。群众的急难愁盼得以妥善解决,向张志军同志表达了感谢。张志军同志表示,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是我们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