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大邱庄大队持续开展针对超载大货车的治理行动。
12月6日清晨,大邱庄大队交警在团泊大道开展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发现一辆大货车行驶速度缓慢、轮胎下压严重,涉嫌超载违法行为,经拦检并过磅检测,发现该重型半挂车实载为146.97吨。后经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还存在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最终,交警对驾驶人存在“驾驶货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罚款2200元,驾驶证记18分。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人的驾驶证将被一次记12分。
大货车超载上路行驶存在多项安全隐患:
一是影响车辆使用寿命。载重限值是汽车设计制造的主要技术依据之一。一旦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受损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
二是增加行车安全隐患。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同时,超载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严重下降、刹车距离延长。超载大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影响操控性能,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三是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据分析,车辆对公路、桥梁的损害程度随着载重的增加呈几何倍数增长,超载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程度会增加40%。货车超载会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破坏;
四是低于正常行驶速度,影响道路安全和畅通。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通行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