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清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入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竟是被害人昔日好姐妹。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初来天津务工时曾租住被害人桂某某家房屋,二人案发前同在一处务工,日常生活中互相关照,常以姐妹相称。
2021年9月的一天,桂某某因老家有事返乡探亲,谁曾想回到老家不久,就接到吴某某电话说天津租住的房屋被盗了。桂某某急忙返回出租屋,发现大门敞开着,家中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于是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经民警现场勘查,被盗现场并无被破坏的痕迹,家中也无任何翻动迹象,遂推断该案应当是熟人作案。在向被害人询问过程中,桂某某提及的一条信息为案件的破获提供了重要线索。
原来,吴某某曾租住在桂某某家中,期间帮助桂某某家换过一次大门锁,后来吴某某搬到其他地方租住,二人仍在同一工厂上班。民警就这一线索展开调查,发现吴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奔赴吴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被盗物品。
经讯问,案发当日,吴某某在得知桂某某返乡的情况下,拿出自己帮助桂某某换锁时私藏的钥匙,到桂某某家中将笔记本电脑盗走,后返回现场给桂某某打电话称发现其家中大门被打开,疑似进贼。最终,这一贼喊捉贼的闹剧被民警识破,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落网。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亦悔恨万分,向被害人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鉴于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无前科劣迹,此次犯盗窃罪涉案金额1000余元,情节轻微。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本着教育与挽救相结合的原则,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