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碎尸案不论在哪个年代,都是轰动一时的大案,而“民国箱尸案”因为它所处的年代特殊,也成为了近代中国一次十分有名的大案。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在报纸上突然刊登了一则寻人启事。这是由他的丈夫李宝旿,在天津报纸上刊登的。由于董玉贞是董政国师长的长女,而李家也是天津的大姓,所以在天津引发了不小的轰动。
董玉贞与李宝旿的婚姻,是典型的政治婚姻。董玉贞的父亲是民国的将军,而李宝旿的父亲则是开滦矿务局的董氏。由于董玉贞从小娇生惯养,蛮横惯了,所以在这个婚姻里,她也成为了“母老虎”的角色,而李宝旿为了维持婚姻,只能处处忍让。这也埋下了惨案的伏笔。
既然李董之间,没有爱情可言,李宝旿当然要另觅新欢。在他们结婚的第8年,李宝旿认识了一位中德混血的美女施美丽,两人还秘密结了婚。
后来董玉贞知道了自己的丈夫,竟然背着自己找了二房,于是找上李宝旿与施美丽的爱巢,与他们发生了争执。然而李宝旿为了自己的前途考虑,不想离婚,而董玉贞为了自己的孩子考虑,也没有离婚。双方达成了协议,开始了分居生活。就在这时,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董玉贞失踪了。
就在董玉贞失踪的第二天,李宝旿的好友兼邻居苪乐来到警察局报案。原来在董玉贞失踪当天,苪乐应李宝旿的求助,帮他们搬一个沉重的箱子,而且还散发着一股臭味。苪乐越想越不对劲儿,还在报纸上看到了寻人启事,所以赶紧找警察报案。
在警察的搜查下,在那个箱子里发现了被分尸的尸体,经过确认正是失踪的董玉贞,所以李宝旿和施美丽被捕归案。施美丽怕死,主动供认了罪行。经天津市人民法院的宣判,李宝旿被判处了死刑,而施美丽则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然而就在宣判后不久,天津就被解放了。由于新政府刚刚成立,百废待兴,所以李宝旿的死刑就被搁置了下来,一直拖到1951年,才被执行死刑。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这个案件被称为民国最后一起案件,也是新中国第一起案件。由于案件的传奇性,所以被改编成了各种电影,搬上荧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