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天津一中院用“法理情”谱写和谐新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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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天津市某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投资人认为某资产公司等违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标的额达2亿余元。鉴于该案当事人主体较多、标的额大,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专职调解员刘美茹认真研究案情,仔细核对改制项目的关联企业和往来款项,耐心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在最短时间内就把案件事实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梳理清楚。经过前后共计20余次的沟通协商,2亿余元涉案款项全部达成调解协议。

天津一中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一手抓调解机制健全、调解队伍建设,一手抓调解效率提升、调解理念创新,有力促进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快”字当头

提升司法“生产力”

今年2月3日,天津一中院在诉调对接中心挂牌成立“秀云调解工作室”,先期选派张秀云法官作为领头雁,专职负责二审案件调解工作。随着专职调解成效的逐渐显现,天津一中院党组进一步抽调“精兵强将”,选派1名在建筑工程、经济等领域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和1名民事速裁经验丰富的法官作为专职调解员,有针对性地加强一审案件立案前的调解工作。经过分批次配备,目前建立了由3名专职调解员、2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组成的“老中青”调解工作团队,为深入开展多元解纷工作奠定了坚实的人员基础。

“秀云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坚持以法示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调解工作质效不断提高,结案累计标的额持续攀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秀云调解工作室”共调撤案件500余件,累计标的额超18亿元,实现了“法、理、情”相融合的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提升纠纷化解速度,在规范一审、二审案件立案前选案、调解工作流程的基础上,调解法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迅速展开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及时出具调解书或撤诉裁定书;调解不成的,在7日内退回立案环节,并移送审判业务庭进行审理。

经过半年多的实际运行,目前,天津一中院调解团队平均办案时效不超过一周,进一步节约了诉讼时间、减少了工作环节、解决了群众诉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尽早实现,真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公平与效率。

“和”字入心

化解群众“心疙瘩”

杨某父子二人因对一审抚养费判决不服,双双上诉至天津一中院。受理该案后,张秀云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纠纷,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父子关系的维护,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推动双方达成和解。于是,张秀云主动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劝说杨父应当尽己所能,为孩子创造一个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教育小杨,对父亲要心存感恩之心,遇事主动沟通、和谐相处。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父子俩双双撤回上诉,这起抚养费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父子之间的温情也得到良好的维系。

天津一中院调解团队始终秉承“和为贵”的工作理念,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将专业深奥的法律条文用老百姓听得懂的“大白话”讲清楚,将法律背后蕴含的价值取向用群众能理解的“小道理”说明白,以此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任。许多纠纷最终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化解于无形,部分案件以上诉人撤回上诉履行一审判决结案,个别双上诉案件最终以双撤诉的方式结案,取得了矛盾纠纷柔性化解的良好效果。

当事人李某、徐某因对用人单位节日加班费等工资计算处理意见不服,诉至一审法院,后上诉至天津一中院。张秀云仔细梳理案情后,了解到上诉人李某、徐某实际生活困难。本着尽力为劳动者争取合理利益的目的,张秀云把两名上诉人的待遇诉求归总在一起,与用人单位商量确定了一个可行、合法的数额。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当场将欠付的加班费、未休年假补贴等工资一次性付给李某、徐某。

早日解决自己的纠纷,是所有当事人的迫切愿望。面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调解团队工作人员主动靠前、积极作为,经常反复与双方、甚至多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提前预约合适时间开展调解,并尽量将所有亟待实现的权益融合在一起进行“一揽子”解决,让当事人在达成调解意见后,能够第一时间拿到民事裁定书或者民事调解书,第一时间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彻底解决了群众在执行和诉讼上的负累。

“巧”字在手

把握案情“开良方”

袁某病退多年,由于单位历经多次重组,本人档案被遗失,导致退休待遇无法落实。为此,袁某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又上诉至天津一中院。经二审立案前的筛选流程,该案被移交“秀云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

张秀云法官没有急于开始调解,而是详细分析了双方各自面临的实际困难,再列举了几个自己承办过的典型案例作参考,让当事人充分认清各自的诉求并非全然于法有据,尽力往双方都有可能接受的方向上引导。经过积极沟通和耐心说理,双方最终就赔偿数额及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并很快履行完毕。这一结果不仅让袁某的实际困难得到妥善解决,被告单位拖延数年的信访问题也顺利化解。结案后,双方当事人都专程到法院表示感谢。

秀云调解团队深知,法官与当事人的谈话方式和沟通艺术,直接影响着当事人对调解的态度和认可度。面对性格迥异、诉求多样的当事人,调解法官会结合具体案情,随时调整调解风格与沟通技巧,综合采取听、讲、评、劝等调解手段,分类运用多种调解方法,努力寻求各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低成本、便捷化解决方案,多措并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作者:立案庭 张磊

制作:李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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