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1日,天津东丽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令人唏嘘的悲惨案件:男子冯某某使用绳子、皮鞭等工具,对情人徐丽(化名)实施性虐待,之后徐丽还吸食了毒品,综合作用下,徐丽因创伤性休克死亡。最终冯某某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冯某某1978年出生,曾经有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前科。
冯某某和女子徐丽是情人关系。案发当日凌晨3时许,冯某某在天津东丽区某小区徐丽的暂住处内,使用皮带、绳子、皮鞭等工具对徐丽进行捆绑、殴打,以性虐待的方式与徐丽发生性关系,致使徐丽体表多处瘀伤。
事后徐丽于其暂住处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当日中午11时许,徐丽身体出现不适,冯某某打电话托其朋友拨打120求助。120抵达时,确认徐丽已经死亡。
经鉴定,徐丽心血中、尿液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符合被他人打击身体多部位致创伤性休克死亡,甲基苯丙胺中毒可对其死亡过程起到加速作用。冯某某在天津市蓟州区城关镇被抓获归案。
检方指控:冯某某在发现被害人徐丽身体有伤的情况下,仍以性虐待的方式与其发生性关系,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被害人于某某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此案被依法公诉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说法点评:
性虐,作为一种被一小部分人喜好的活动,往往是不符合主流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因此常常在地下活动,以“无法见光”的方式进行。
但是不可否认,只要当事双方同意,不存在强迫或者其他违法犯罪情节,那么这也是他们的个人选择。然而当这种特殊活动跨过界,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甚至危及生命,那么另一方无疑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因此,遵纪守法,谨慎参与类似活动,才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