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保护机制“根系”。制定《社会义务监督员考评办法》管理制度,依托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对“民间河湖长”“社会监督员”巡察情况、问题反馈情况进行线上监督,对年度考评分低于70分的人员解除聘任协议。邀请河湖治理专家为新任人员开展培训,增强人员履职能力。
二是建强民间队伍“枝叶”。通过微北辰、抖音、社区广播等渠道,宣讲河湖保护重大意义。制定“民间河湖长”“社会监督员”专项招聘方案,吸纳社会志愿团体、环保公益组织优秀人才,选聘民间河湖长37名、社会监督员51名。
三是撑起生态监督“绿荫”。完善“社会监督员”巡查、宣传、参谋、联络、示范五项职责,明确监督员包片监督范围和污水直排、水质感官变化等重点巡查情况,实时报告巡查日志。工作开展以来,监督员累计巡河200余次,发现并协助整改问题68个,有力保护水清岸绿河湖环境。截至目前,已完成黑臭水体治理117条、清整“四乱”点位477个,全区优良水体比例达40%,消劣任务全部完成。
【来源:天津政务网_政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