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西青分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初显成效丨我为群众办实事

为进一步巩固烟花爆竹禁放成效,切实保障辖区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公安西青分局按照市局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

截至目前,共排查重点部位166处;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3起,行政拘留3人;查处非法燃放案件4起,罚款1400元。共计收缴烟花爆竹397箱。

细致排查整治

分局治安支队组织各派出所深入辖区内易出现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厂房、闲置仓库、偏僻院落、养殖场点等重点部位,采取拉网式、地毯式、过筛式的方法,逐一排查清理,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处可疑部位、不漏掉任何一处隐患漏洞。对排查中发现的违规存储、贩卖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

广泛开展宣传

为了将禁燃禁放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分局将禁燃禁放作为一项社区基本工作常抓不懈,组织民警进社区、进工厂、进企业、进学校,通过现场宣传讲解、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向辖区群众普及《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倡导大家自觉遵守规定,选择更加安全环保的方式庆祝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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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鼓励辖区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坚决依法处理

11月12日上午,公安西青分局中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小区附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赶到现场后,民警迅速找到违法人员朱某某并将其传唤到所了解情况。经询问,朱某某表示自己的店铺于当日重新开业,放炮就是想“热闹”一下,图个喜庆。经工作,朱某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1月16日上午,西青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大寺镇某小区内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程某抓获,并查获其非法持有的烟花爆竹23箱。经工作,依法收缴其持有的烟花爆竹,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12月2日下午,辛口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张某某在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8箱,并将其当场抓获,经工作,依法收缴其持有的烟花爆竹,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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