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
2021年眼看就已经到了尾声,这一年的各种法律法规条例办法,都对房地产市场有着或多或少的影响。二手房市场更是逐渐走价格下坡路。
这样一来,很多业主会担心价格再低而着急出手房源。
而很多真正的有刚需刚改需求的小伙伴,也到了购入的最佳时期。也有很多父母开始筹划为自己的家庭购入二手房。
同时,也有很多租房一族也开始规划自己的购房之路了。
那小编今天就针对这几个问题,为大家出谋献策,普及相关房产知识啦~
一、首次买房,
怎样判断房子的地段好不好?
“买房买地段”这句话是李嘉诚说的。这句话一出,很多人都把它当作衡量房产的标准。好的地段直接决定了你房子的价值,只要地段够好,基本上是不用担心以后出手的问题,即使你的装修不好,地段就已经打上了对号。
怎么样判断我们购买的房子地段好不好呢?我们要观察以下关于步行几分钟生活圈五个方面,只要占3条以上就算就是黄金地段!
5分钟-是否有公交、地铁。
好地段交通是首要因素,有道是地铁一响黄金万两,靠近地铁公交等交通优势区域,出行便捷,不管房子是自住对于自己出行来讲可以省下不少时间,还是说你的房子打算出租,对于大多数租客来说也更愿意选择距离地铁更近的房子;
10分钟-是否有超市、便利店、商场
配套是其次,居住体验感和配套息息相关,如果你买到的房子配套越齐全说明其地段越好,往往越是优质的配套越会选择在中心地段;
30分钟-是否有医院、学校
尤其是家里有小孩和老人,这个条件必不可少,老人生病看病房子附近有好的医院会更加方便,小孩子上学学区划分很多时候都是根据你所在区域房子的分布;
是否有政府重大规划项目
买房子买的是升值潜力,有道是买房一定要跟着政府规划走,这样才能让买到房子有价值,多看看政府三年五年对区域规划设计,所有城市地段都是随着规划在不断发展变化的;
可否开车进入主路或者是城市的环路
买房子千万不要买太偏的区域,看看你买的房子是否方便开车进入主路或者城市环路,这样以后上班工作才能省出更多的时间精力。
二、父母的房产
是否能“低价”卖给子女
经常有朋友问:“我的父母想要将他们的房产过户给我,听说赠与和继承以后出售要交20%的个税,那可以低价卖给我吗?比如以100元的价格,然后用100元的价格交税可以吗?”
相信有这样想法的人是很多的,毕竟现在的房产价格越来越高,需要交不少的税费,如果按照低价交税可以节省很多的税费。那么父母的房产能不能低价只卖100元,卖给子女呢?又是否能按照这100的税率缴税呢?
父母的房产可以低价出售给子女吗?
首先这个假设是可以实现的,不用说100元,1毛钱也可以。房管局在房子实际的交易价格上没有硬性规定,你们只要在网签的时候,填上合理的价钱就可以了。
其次就是缴税问题,房地产市场发展了这么久,这样的漏洞国家会注意不到吗?所以你的税率是按照100元的价格计算,是万万不可能的。
房管局是不会关心买卖双方的成交价格的,因为二手房过户时,房管局并不需要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用到网签合同,网签合同需要在房管部门相关网站上或者房管部门相关窗口打印,网签合同需要填写网签价,在过户时按照网签价核税交税。
那么我的成交价为100元,网签价也填写100元是可以的吧?网签价同样可以填写100元,但是会被税务部门拒绝核税。
房管局内部有核税指导价
房管局对大部分的楼盘价格都是评估过的,房管局会将评估价做成核税指导价用于税务窗口核税。
当网签价高于核税指导价,房管局直接以网签价核税,当网签价低于核税指导价,房管局会拒绝核税,让买卖双方重新打网签,或者房管局直接调高网签价进行核税。因为二手房价格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房管局的核税指导价基本上都是低于市场价的,一般为市场价的8、9折,甚至7折。
房管局不会透露也不会公布核税价,一般房产中介过户较多,所以根据经验中介是知道各个小区大概的核税指导价的。
综上所诉,我们可以低价成交房产,但是不能达到以低价交税的目的。
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
刚提到了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的问题,那我们再说说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的事。
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是免个税和增值税的,但是不能免契税,需要交3%的契税。
直系亲属间房产继承是不用交税的,只需要交办理产权证的工本费即可。
为什么不建议用赠与和继承
很多城市规定,赠与和继承所得的房产,如果以后想要出售,个税不再以1%计算,而是按照差额20%计算。
比如赠与或继承时房产的评估价为60万,出售时房产的核税价为100万,差额为40万,差额20%的个税为8万。所以差额20%的个税是非常高的。除非满足这套房屋满了五年,而且是子女家庭的唯一住房,才能免差额个税,但是根据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来看,这样的情况是很少的。
所以从长远考虑,父母的房产以买卖过户给子女更划算。
三、买卖带有租约房屋的注意事项
依据《合同法》第 230 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
若承租人提供了书面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了所有权变动, 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承租人有权依据原租赁合同继续居住该房屋,也就是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
若出租人出售已出租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无权否定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若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购房买方要求在租赁合同届满前清退承租人,则需要与出卖人明确租赁期限、具体交房日期,以及租赁违约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还是卖方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外孙子女的;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 15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图文来源自网络
每年的年底都是最适合买房的时候,有了以上小知识小政策的加持,希望每一位小伙伴都买到称心如意的好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