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检车上路预警 原来这只是“冰山一角”

12月1日15时25分许,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曹庄大队交警执勤中收到推送线索:一辆号牌为津B15×××的小客车逾期未年检在辖区道路行驶。

得知情况后,交警立即进行布控拦检,在宁河区滨水西路与白台道交口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查获。当车窗打开的瞬间,交警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精气味。经现场核查发现,驾驶人兰某除了涉嫌醉驾外,其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进一步调查后,交警发现原来在今年2月份时,其就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曹庄大队查处过。“怪不得看着眼熟呢!这才几个月,你就又违法了,这次还是无证醉驾。”

后经抽血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5.64mg,确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相关规定,交警对其违法行为予以1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尽快办理车辆检验手续。针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移交公安宁河分局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法律连接:

无证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漏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醉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天津交警提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驾驶漏检车辆均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极大,交管部门将持续进行治理,任何时候驾车出行都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最新资讯

文档百科

CopyRight © 2000~2023 一和一学习网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一和一学习网:让父母和孩子一起爱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