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DIP付费示范点名单公布 天津市和上海市为综合示范点

每经记者:李彪 每经实习记者:蔡智超 每经编辑:陈星

12月1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印发DRG/DIP付费示范点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领DRG/DIP付费改革走向深入,在各地自愿申报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了DRG/DIP示范点城市名单。名单确定了北京市、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临汾市等18个城市为DRG示范点,河北省邢台市、吉林省辽源市、江苏省淮安市等12个城市为DIP示范点,天津市和上海市为综合示范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1月26日发布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通知》介绍,示范城市要提前谋划,统筹安排,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率先突破,着力在实现DRG/DIP付费医院、病种全覆盖,着力在落实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工作机制,着力在提高专业能力和信息化水平,着力在促进DRG/DIP改革在医疗机构顺利落地方面率先取得明显进展。

要同步完善总额预算管理、协议管理、付费审核、月度预结算和年度清算等相关工作制度。要积极开展绩效评价、成效评估和风险评估,深入研究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总结改革成效,耐心传授工作经验。

本次名单提出综合(DRG/DIP)示范。对此,著名医改专家魏子柠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们国家之前进行的试点都是单独试点,比如北京市是DRG试点,邢台市是DIP试点。每一个试点都是一种支付方式改革。但DRG或DIP并不一定适合所有的医疗机构,所以需要探索让每一个医疗机构适合哪一种方式就做哪一种。

“比如大医院比较适合DRG,但像社区卫生服务站这样比较小的医院就更合适DIP。由于存在大、中、小不同规模的医院,因此就非常有必要进行综合试点。”魏子柠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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