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东区召开区政府第93次常务会,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修订《河东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河东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草案)》。
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管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修订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也是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会议要求,要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一要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起草送审、合法性审核、审议与签署、备案等程序进行,针对涉企规范性文件要听取企业意见,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全面梳理全区规范性文件,废止、清理一批与上级规定或与工作实际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要加大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培训力度,组织全区各部门对《规定》内容的培训学习。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督导、指导、检查和备案等工作,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供稿:河东区司法局
通讯员:张傲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