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务网发布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全文如下: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
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副区长、办公室主任协助区长工作。
区长单泽峰负责区人民政府机关、审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
副区长戴雷负责发展改革、民营经济、财政、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减灾抗震救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政务督查、建议提案办理、机关事务;协助区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金融局。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监察委、部队、各民主党派、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委编办、区税务局、区工商联、国家统计局滨海新区调查队、驻区金融机构。
副区长尹晓峰负责商务、口岸服务、服务业、合作交流、招商引资、大型活动组织协调、对口帮扶、对口支援、政务服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外事、涉港澳台事务、侨务工作;负责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工作;负责天津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天津机场片区、天津港片区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分管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政务服务办、自贸区管委会办公室、自贸区创新发展局。联系天津海关、区侨联。
副区长梁益铭负责民政(社会组织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退役军人局。联系区残联。
副区长陈波负责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防、民防)、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容、园林)、城市公用事业、海洋、民心工程工作。
分管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海洋局。联系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邮政管理局、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副区长陈玉东负责公安(边防)、司法、国家安全、政府法制、行政复议、政务公开、民族、宗教、信访、社会稳定、交通管理工作。
分管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联系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天津海事法院、区法学会。
副区长韩学武负责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减排)、农村、农业、林业、渔业、气象、水务、网格化管理、街镇工作。
分管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联系区委街镇工委、区气象局、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
副区长张兴瑞负责教育、体育、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爱国卫生运动)、老龄、医疗保障、红十字会工作。
分管区教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联系区文联、区红十字会、区计生协会。
副区长张桂华负责科技、工业、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国防工业、无线电管理)、电力、通讯、妇女儿童、服务企业家工作。
分管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区委网信办、区妇联、区科协、区烟草专卖局、滨海供电公司、驻区企业。
办公室主任程印波协助区长处理区人民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