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交警:
日前,公安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华明大队查处一名醉驾违法上路的驾驶人。面对被查,该驾驶人先是拒不承认醉驾,后又称“既来之则安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12月9日,华明大队交警在东丽区映春路沿线开展夜检治理期间,交警依法拦检一辆号牌津DNW×××的黑色轿车,发现该驾驶人张某某身上散发浓烈的酒精味。但面对交警检查,张某某却始终坚称从未饮过酒。经检测,张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66.7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最终面对摆在面前的事实证据,张某某终于承认了醉驾违法行为,称其酒后想起车快没油了,怕耽误使用,于是驾车前往加油站,没想到中途被交警查处。随后,张某某反复念叨:“既来之则安之,我配合调查。”“我知道我犯法了。”交警对当事人约束至酒醒后进一步调查时,张某某认错态度诚恳,接连表达自己的悔意。
目前,交警依法对其醉驾违法行为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并移交属地派出所追究刑事责任。
(焦轩 黄磊 李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