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牌”违法始终是
交管部门严查严处的重点
但仍有一少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
无视法规
违法通行
12月19日12时37分,6辆红色重型货车“组队”沿大沽南路由北向南行至新围堤道交口时,被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发现,于是立即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这6辆重型货车闯禁行驶入市区道路,且5辆车的号牌还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损。”检查中,交警发现车队里的5辆重型货车号牌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损,数字、字母严重褪色,无法清晰识别。
交警随后在其中部分车辆上发现了已经申领的新号牌,其中一位违法驾驶人表示:“虽然已经申领了新号牌,但因为心存侥幸,就一直没换。”
处罚结果
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对5辆大货车驾驶人“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交通违法,依法分别处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2分;1名驾驶人因“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被处罚款200元。同时,交警也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涉牌”违法一般存在为了肆意违法逃避处罚的主观故意,违法人在驾车时,还容易出现随意超速、闯红灯、闯禁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同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号牌上“动手脚”看似是“小事”,实则有“大隐患”。所以一旦号牌出现损坏的情况,驾驶人应尽快进行更换,切忌心存侥幸违法上路。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将“故意污损号牌”纳入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范围。市民可通过“天津交管服务直通车”小程序、“天津交通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抓拍违法照片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