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市政府发布了《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天津将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要求,提供94项基本公共服务,并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动态调整。
《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确保“十四五”期间各区全部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严格落实住宅小区与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使用等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
学有所教
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全面提升学生身体素质,严格控制青少年近视发生率,确保学生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优良率达到50%。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减轻课外培训的经济和课业负担。
劳有所得
进一步消除户籍、地域、性别、身份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地方立法,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病有所医
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健全稳健可持续的医保筹资运行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医保协议管理,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管理和实施工作,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老有所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
全面建立以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居家探访制度。逐步调整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受益人群范围和补贴标准。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并完善重度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项目和等级评定标准等相关配套制度,保障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住有所居
通过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环卫、公交系统非津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精准保障。完善本市租赁住房补贴相关政策,做好租房补贴发放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弱有所扶
完善残疾人医疗、养老、基本生活等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缩小残疾人收入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无业重度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急难救助长效机制。健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制度,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促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创业,完善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补贴奖励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来源:天津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