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辖区道路通行环境安全有序,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芦台大队打破原有勤务模式,延长凌晨勤务时间,严查大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一晚连续查处两辆装载数量在百吨以上的违法超载大货车,均依法进行了处罚。
12月4日凌晨,芦台大队交警在滨玉公路与光明路交口开展治理行动时,发现两辆正在行驶的大货车存在轮胎下压、行驶缓慢等情况,疑似存在超载违法行为,于是示意两车停车接受检查。随后,交警将两辆大货车带至超限治理点进行复磅称重。经测量,两车实际装载吨数分别为145吨和146吨(车辆核载均为49吨),属严重超载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两车驾驶人“驾驶货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天津交警提示,“超一分,险万分”,货车驾驶人们切勿因“多拉快跑”而置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超限超载车辆严重损害车辆性能和道路设施,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莫让“大货车”变“大祸车”,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法行为,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