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19时18分,一辆行经南开区咸阳路的白色小客车后牌照上竟然“戴着”一个口罩,将号牌号码中间三位全部覆盖。市民随手拍下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平台”。
接到举报信息后,交警南开交警快速侦查并锁定违法驾驶人。12月20日,红旗路大队依法传唤违法驾驶人,并对其实施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人的驾驶证将被一次记12分。
天津交警提醒您,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其目的无疑是用来逃避查处和肆意违法。这种逃避心态和侥幸心态,其实是纵容自己违法,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人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