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2月17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高空抛物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梁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7月25日11时许,被告人梁某为发泄情绪,在其居住的沈阳市和平区某小区18楼的楼道内将自家的带土塑料花盆、金属钻头及玉米棒等物品从高空拋下,落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前,该处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点,案发当时排队接种人数约100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其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被告人梁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沈阳网(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