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王女士在某相亲网站邂逅了男子赵某。线下见面后,王女士对赵某并不满意,但赵某对她十分上心,称以后可以做朋友,王女士要是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他随叫随到。
就这样,两人断断续续地联系了半年多。2019年底,王女士告诉赵某,她想将一辆外地牌照的机动车迁入天津,但她不是天津户口,也没有在天津缴过社会保险,不符合申请天津车牌的规定。赵某说,这事他可以找人帮忙,但需要花些钱。见王女士有些犹豫,他拍着胸脯保证说:“放心吧,如果办不成,我就把钱要回来。”
不久后,赵某联系王女士,索要1.5万元“运作费”。王女士转给他1万元。赵某又借口办理车牌需要,向王女士索要了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信用卡、手机卡等,甚至还索要了信用卡的支付密码。
2020年1月,王女士收到信用卡账单,发现有一笔5万元的刷卡消费。她联系赵某询问详情。对方解释说,这是办理车牌的保证金,待业务办理完毕会自动退还。
天津车牌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办下来,但信用卡还款期限很快就要到了。王女士一时凑不出5万元,担心不及时还款会产生滞纳金并影响个人征信记录,于是再次向赵某求助。赵某建议她办理分期还款,并承诺每月帮她还5000元。可是,他只帮忙还了一次款,就谎称需要继续“运作”,再次索要了1.5万元。
两个月后,赵某通知王女士,办车牌的事情大功告成,可以“见朋友办手续”了。可是,到了约定的日子,他声称有急事必须马上出差,让王女士等他回来,而这一等就是一年多。期间,王女士多次催促赵某赶紧回津把事情办完,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
今年5月,王女士心灰意冷,联系赵某,表示不想再办理天津车牌了,让他把证件、银行卡和已经支付的7万元都还回来。两人见面后,赵某只退还了证件和银行卡,称7万元早已被用于疏通关系,无法退还。两人为此发生激烈争吵。最后,赵某将王女士的证件摔在地上,大步离去。王女士怀疑被骗,到公安南开分局嘉陵道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对王女士所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赵某涉嫌诈骗,但此时赵某自知罪行暴露,已经逃离原住所并更换了联系方式。民警经大量工作锁定了赵某的新住址,于12月2日将其抓获。
经讯问,赵某对涉嫌诈骗王女士 7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赵某交代,他并没有办理天津车牌的“门路”,骗来的7万元全部用于还债和日常挥霍。目前,赵某已被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