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先生介绍,饭馆所在的二层建筑原先分为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站和换热站三部分,前不久一层的活动室改成了饭馆,饭馆距离10号楼很近,噪音、油烟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记者来到枫丹天城小区,居民反映的二层建筑紧靠翠源路。被投诉的饭馆名为枫丹百姓食堂,距离10号楼不足10米远,排烟口距离居民窗户大约10多米。
记者联系武清区东蒲洼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饭馆所在的二层建筑房屋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出租。“饭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也都齐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饭馆的噪音测量显示噪音值53分贝,符合相关要求。”对饭馆油烟净化设备现场检查时发现排烟口距离居民楼较近,依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规定,已经要求其整改。
对于虞先生反映的饭馆占用文化活动室并更改其用途一说,该工作人员认为:“饭馆占用的是换热站的面积,换热站已取消,所以不属于更改用途。”(记者 黄萱)
责任编辑:姜雯馨
【来源:天津日报】